一、教师参与扶贫有政策依据吗?
说实话,对于教师扶贫工作,各地都有不同的做法,有些地方强行要求教师结对帮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村入户,导致课堂无人上课,学校和教师叫苦不迭,怨声不断。
但是,扶贫工作是一项伟大的事业,作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教师,如果置身事外,那是不可想象的,教师必须踊跃参与到这些伟大的事业中,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教师以何种方式参与扶贫工作,真的应该离开课堂去扶贫吗?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做法,因为教师的主业是教书育人,舍弃主业而去扶贫,这是舍本求末,是不可取的行为。
然而,一直以来,没有统一的说法,导致在这件事上没有统一的思想和步骤。不过,现在终于有了一锤定音的说法。因为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在这份文件中,明确了一直以来困扰着中小学教师扶贫这一问题。
这份文件的主旨无疑就是为了减轻教师负担,排除干扰,让教师能够静心安心做好主业。高层发现了在学校工作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太多,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一些地方向教师摊派创先评优任务等,这些都增加了教师额外负担。
文件共6大部分20条,可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笔者专门查询了以往的相似性质的文件,没有发现印发过类似的文件。这说明高层对这个问题特别重视,下决心要解决教师额外负担过重问题,决心把时间还给教师,让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文件的第七条,专门明确了教师扶贫工作。文件重申了扶贫工作的伟大意义,明确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大力推进取得实效。这是必须的,伟大的时代伟大的任务,教师决定能游离于时代之外。
在教师参与扶贫的具体方式上,文件这样写道!
要引导教师关心和支持教育扶贫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和课堂教育帮助贫困地区学生坚定脱贫信念、认真学习、掌握本领、健康成长,通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
英明,教师的扶贫任务是扶智,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这里说的太清楚了,教师应该扶贫在校园,扶贫在课堂,要努力教书育人,让贫困家庭的孩子树立信念,增长本领,健康成长,这才是教师的任务,也是教师对扶贫工作最大的贡献。一切与这个宗旨相违背的方式,都是舍本求末,都是错误的。
高层的文件已经下发了,接下来就是贯彻落实的问题了,笔者希望这个文件能够得到很好地落实,不要再发生教师被强行驱离课堂去扶贫的形式主义扶贫闹剧了。让教师以课堂为主阵地,为伟大的扶贫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吧!
中办国办的这份文件,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看问题都看到了本质,提出的目标非常明确,比如要求督查检查考核评比总量必须减少50%,这是一个非常具体而实在的指标。提出的措施和保障都很得力。笔者相信随着这份文件的贯彻落实,我国的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环境将会得到极大地改善。
二、教师买房有优惠政策吗?
根据每个开发商的规定,一般来说没有优惠,即便优惠,幅度也不会太大。买房条件:1、 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2、 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3、 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4、 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5、 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6、 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7、 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教师退休有什么政策?
男教师60周岁退休。女教师55周岁退休,高级职称女教师60周岁退休。
四、贵州旅游教师有优惠吗?
不免门票。但教师资格证是有优惠的,教师资格证与学生证等有所不同的是:学生证的优惠政策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而教师资格证则不在规定之中。所以,出去旅游的时候,要先查询景点是否支持优惠。9月10日当日几乎全国各地的景点都是半票,部分景区甚至是免票。
五、梵净山旅游教师有优惠吗?
没有优惠
儿童:1.1米以下(不含),门票、观光车、索道免费;身高1.1米(含)-1.4米(不含),门票免票、观光车半价、索道全价;
老人:60周岁(含)以上凭相关证件(65岁(含)以上老人需有人陪护同行或参团旅行;8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有1名陪护人员免门票),门票免票,观光车和索道全价
未成年人:1.4米以上(含)14周岁以下凭身份证,门票免票,观光车和索道全价
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门票半价,观光车和索道全价
14周岁至18周岁未成年人:凭身份证,门票半价,观光车和索道全价
六、旅游补贴政策有哪些?
除了加大旅游业投资建设、减税、缓交税费、金融支持等。大部分省市更是对经营困难或者领先的文旅企业进行直接的财政补助,让旅游业扶持真正落实、落地。
如吉林省重点突出对冰雪旅游企业的扶持,除了对滑雪场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还对冰雪旅游景区给予最高8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浙江省从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1亿元,作为纾困帮扶资金;
北京市财政直接投入3.45亿元补助区域内的旅行社、星级酒店、乡村民宿等业态,支持旅游企业应对疫情渡难关;
湖南省从省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2亿元,通过财政奖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多种方式,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文化和旅游业给予有针对性的支持。
七、教师证旅游有优惠吗?
教师证旅游有优惠吗?请看下文。
1、首先说明,教师资格证是有优惠的,但是教师资格证与学生证等是有不同的,学生证等证件的优惠政策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而教师资格证则不在规定之中。所以,如果我们有教师资格证的话,一定要带着。
2、在出行和旅游中,教师资格证的优惠政策都是由每个景区自主规定的,所以,我们在确定去的旅游景点前,可以先查看下,此景点是否有规定教师资格证有优惠政策。例如:安徽黄山,假期间,一般都可以享受五折优惠。
3、大部分景区在教师节的当天是有优惠的,所以,我们可以先在网上或者一些其他途径先查看一下,在教师节当天哪些景点有优惠政策,然后我们就可以选择去这些景点游玩。
4、部分景区在平时的节假日也有优惠,我们可以到这些景区去游玩,一般优惠政策也不小,例如:龙门石窟。全年凭教师资格证购票都是半票优惠政策。
八、2021年西北旅游扶持政策有吗?
有,浙江人在青海有些景点是免门票的
九、退休教师有宅基地政策吗?
退休老教师可以回村落户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可以申请。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十、长沙旅游政策?
第一条 为促进长沙市旅游市场全面发展,鼓励各地旅行社积极组织游客来我市旅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条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决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各地旅行社,自驾游协会有组织的自驾游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游客是指各类合法的旅行社通过组织外地游客团队来长沙旅游,本地游客在长旅游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奖励资金从长沙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实行事后奖励。
第五条 本办法的奖励审核,是指在旅行社申报的核算周期内,比对测算点的接待情况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拨付奖励资金。
第六条 本办法的核算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 测算点申报
第七条 实行公开申报原则。申报时间分两个时段,第一个时段为当年的12月1日—12月31日,第二个时段为次年的6月1日是—6月30日。
第八条 申报范围为长沙市旅游服务单位中的国家等级景区(点),特色旅游点(含文化旅游点、娱乐旅游点、休闲旅游点、体育旅游点、乡村旅游区点、工业旅游示范点和特色旅游街区等),旅游接待饭店,“长沙记忆”品牌购物点和旅游特色餐饮接待点等。
第九条 申报条件:国家等级景区(点)为正式授牌的国家2A级以上等级景区;特色旅游点、旅游接待饭店、“长沙记忆”品牌购物点和旅游特色餐饮接待点为市旅游局确认的并正式授牌的单位、宾馆饭店、旅游商品购物点和旅游餐饮接待场所。同时测算点须具备与旅行社方便结算的条件和方式。
第十条 申报程序
1、列入公开申报范围的旅游企业填写申报表,向长沙市旅游局进行申报。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3、市旅游局进行资格审核;
4、审核合格后,市旅游局颁发“长沙市地接奖励接待测算点”标牌和“×××旅游地接测算点确认章”。
第十一条 对测算点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适时公布两批,对违规操作的测算点一经发现,取消测算点资格。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十二条 “长沙记忆”品牌购物点和旅游接待饭店为2元/人次,特色旅游点、景区测算点和旅游特色餐饮接待点为1元/人次,最高不超过10元/人次。
第十三条 以上各奖项,旅行团队须游览我市1个(含)以上景区(或长沙记忆)测算点。
第四章 奖励申报
第十四条 申报方式为在线申报,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必须统一登陆长沙市旅游局的旅游地接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和材料的报送。
第十五条 奖励申报程序:
1、在线注册。申报旅行社在长沙旅游地接信息系统申请专门帐号,并扫描上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2、信息录入。团队出发前,旅行社登录长沙旅游地接信息系统,填写《长沙市外地团队来长旅游电子行程单》及《游客个人信息表》。
3、数据确认。行程结束后,旅行社再次登录长沙旅游地接信息系统,将加盖了各测算点公章的行程单扫描上传,核实行程单中的实际成行人数,进行数据确认。
第五章 审核结算
第十六条 实行分级审核。一是测算点进行一级审核确认,各测算点在地接信息系统中确认旅行社实际人数。二是市旅游局根据加盖“长沙市地接奖励测算点确认章”的旅行社《长沙市外地团队来长旅游电子行程单》和与测算点的电子确认凭证,进行数据的终审。
第十七条 实行半年结算,通过长沙市旅游地接信息系统,每年7月对上半年的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兑现上半年奖励资金。次年1月,对下半年的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兑现下半年奖励资金。
第十八条 实行实物比对抽查,市旅游局派员不定期对申报旅行社及测算点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第六章 奖罚措施
第十九条 测算点和旅行社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核算周期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2、核算周期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对游客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并经查实负有主要责任的;
3、不按要求报送奖励审核材料;
4、在审核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套取旅游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全额收回专项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的申请资格。
第二十条 奖励结果公示。奖励情况将在长沙市旅游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相关企业和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申诉或者举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旅行社要安排专人,负责地接情况汇总及具体工作落实,按照相关规定整理好地接团队档案,接受市旅游局的核查。
第二十二条 接待测算点要安排专人,负责地接情况汇总及具体工作落实;全面清点旅行社地接的游客人数,并在旅行社行程单上加盖“长沙市地接奖励测算点确认章”;核实旅游团队行程单,建立本测算点旅游团队游客接待台帐;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长沙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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