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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的英文,保全的翻译,怎么用英语翻译保全,保全用?

162 2023-12-27 22:25 admin   手机版

一、保全的英文,保全的翻译,怎么用英语翻译保全,保全用?

保全 [词典] save from damage; assure the safe of; maintain; keep in good repair; [例句]众所周知政府中的要员都很会保全自己的利益。

It's always been known that key figures in the government do very well for themselves.

二、预知保全和预防保全差别?

预知保全不是在部件损坏之后再进行更换,而是随时监视设备状态,当出现变化的征兆时就进行维护。

预防保全是基于部件制造商的预测寿命,根据设备的起动状况决定更换时间,预先更换部件的维护行为。实施“预防保全”时,根据部件状况,也可能出现在进行更换前就发生损坏的情况。

三、诉前保全 执行保全 区别?

两者存在的显著区别,主要有:

1、提起的主体不同。执行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

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执行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

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执行财产保全,申请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备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裁定时间不同。对执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对于情况不紧急的,可以适当延长做出裁定的时间;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裁定,不能擅自延长时间。

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执行财产保全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而诉前财产保全则以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作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

四、车辆保全了怎么解除保全?

一、保全的车辆解冻

财产被保全的,如果是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可以提供与财产保全数额相应的担保,可以申请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房屋、车辆等其他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如果申请人撤销保全申请,法院会立即予以解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保全错误的;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二、财产解冻的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意见》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意见》第3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五、保全和不保全的区别?

区别在于判决后能否顺利执行。起诉后到法院判决生效需要很长时间去,短则几个月,长的要几年,这段时间如果没有保全,债务人将财产转移隐匿了,即使判原告胜诉到时也执行不了,就是所谓法律白条。如果保全了,到时执行就很方便,不会出现执行不了的困境。

六、保全后如何通知被保全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原因在于,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应当公开公正,债务人也有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七、保全中能否保全到期债权?

保全中不能否保全到期债权。主要是考虑到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没有诉权,如果法院继续执行可能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第三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法院不得审理,如果法院立即解除对到期债权的查封,那么第三人就可以转移财产,这样法院对到期债权的保全就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保全作用。

八、被保全人如何申请解除保全?

与保全法官沟通,提供等额的现金存款或房产证明即可解除保全。

九、撤销保全与解除保全的区别?

撤销保全指的是对已经或者即将执行的保全措施进行取消的行为,也就是说宣布保全措施无效的行为。撤销保全之后,就没有保全的义务了,完全是随波逐流的状态。

解除保全指的是对已经执行的保全措施予以解除的行为,也就是说对正在执行的保全措施进行解除的行为。解除保全之后就不再采取保全措施。

十、执行保全和财产保全区别?

一、主体不同

1、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2、执行: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二、规定不同

1、财产保全: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三、措施不同

1、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2、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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