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区别?

115 2024-10-02 02:30 admin   手机版

一、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区别?

有担保贷款比无担保贷款更容易获得借款。有担保贷款贷款人会审核您的信用评分、征信记录、收入和债务情况,在申请中增加担保物可以确保贷款人更有信心向您提供贷款。而无担保贷款则必须具有良好和优秀信用评分才有可能获得无担保贷款的资格。

除此之外,贷款人可能还会审查一些其他的替代数据,例如您的学历、职业、工作和居住地等等。

二、保全财产担保方式?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具体采取哪种方式作为担保,目前北京市各个法院并无统一的做法,有的法院只需提供与申请保全的房屋价值相当的房屋作为担保即可,即物的担保;有的法院除了提供房屋,还要求提供一定比例的担保金;也有些法院只要求提供担保金,不需要提供担保房屋。

三、马来西亚旅游需要财产担保证明吗?

新加坡: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如果迁到学校就要户籍证明)、学校在读证明、2寸照片、到网上或者使馆领事馆领取表格用英语填写这里说明,如果你的大学是211大学,不需要存款证明。其他的还是自己去好好准备吧。办理都是周一至周五上午11:30之前费用是153人民币

中介的话签证费用会上去,慎重选择。

马来西亚:最容易的签证国家之一。不需要存款证明,但是到达马来西亚会要求采集你的指纹。填写表格、交证件、照片就可以费用80元

四、出国需要担保人担保什么?

出国需要担保人担保以下几个方面:

1. 资金担保:担保人需提供足够的资金证明,以确保申请人在海外期间有足够的经济支持。

2. 行为担保:担保人需保证申请人在海外期间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

3. 住宿担保:担保人需提供有关申请人在海外期间的住宿安排,如租房合同等。

4. 学习担保:担保人需保证申请人在海外期间按时就读学校,完成学业。

5. 生活担保:担保人需保证申请人在海外期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能够支付日常生活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的担保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需要根据目的国家的移民法规进行了解。此外,担保人的身份和经济状况也会对担保申请产生影响。

五、保全担保财产低于保全财产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担保,担保财产的价值不应当低于申请保全财产的价值。如果低于保全财产价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继续提交担保财产,否则,立当不予保全。

六、财产保全担保有风险?

当然有一定风险的。

诉讼保全的要求是:请求保全一方需要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以防止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

如果最后你因为证据无效或证据不足被法院判定败诉,则因为保全错误造成报告损失的,就要由你来偿付被告的损失了。

这种情形一般出现在被保全的物品为易耗品等不易保存的物品情况下,由于审判时间过长,造成被保全物品灭失,而最后申请保全一方败诉,则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

但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来说,基本上不存在物品灭失的情况,所以即使有理论上的风险存在,但几乎是可以忽略的。

扩展资料:

担保目的:

七、财产担保时间有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的时间要依据财产的类型而定,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动产不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八、什么是无担保财产?

是针对债务人设立的,即以债务人所有的非特定的全部财产为清偿保障,债务的清偿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

因其是设定于债务人非特定财产上的权利,没有因物权担保而产生的优先受偿权,故在破产宣告后属于破产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受偿。无担保的债权与保证人担保的债权统称为无担保物的债权。事后又为该债务提供了担保,这样就损害了破产企业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九、什么是等额财产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并不是要提供与申请财产等额的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十、财产保全如何提供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但是,申请人要正确行使这项诉讼权利,不得滥用,以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申请人败诉的情况下,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有错误,因此,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